26:什么是我国IT治理体制的“致命性”缺陷?
发布时间:2011年06月17日点击数: 作者:孙强、孟秀转 来源:ITGov中国IT治理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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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国IT治理研究中心(ITGov)认为:IT治理委员会和CIO制度的缺失,是当前我国IT治理体制的“致命性”缺陷。

26:什么是我国IT治理体制的“致命性”缺陷?

中国IT治理研究中心(ITGov)认为:IT治理委员会和CIO制度的缺失,是当前我国IT治理体制的“致命性”缺陷。

一方面,IT治理是公司治理的重要组成部门,IT能力是组织核心竞争能力之一,IT资产已经成为组织最为宝贵的战略性资产,IT已经成为影响到组织全局性的角色,需要治理层面对IT的关注,从组织保障上设立IT治理委员会,实现最高管理层(董事会)对IT的监管,董事会不对IT进行监管,好比公司不对财务进行审计,这是非常危险的。ING、梅隆金融等发达国家先进企业都是在董事会设立的IT治理委员会。当董事会和高管层需要做IT决策时,该委员会能够提供支持,从而使投资巨大的IT项目处于可控状态,并使企业获得更大的竞争优势。尤其对于转型模式下的中国证券企业,董事会的监管至关重要。

另一方面,当前的信息化过程已经不是从前的在局部管理工作上变手工操作为自动化的过程,而是已经演变成为“流程的重组和利益的再分配”,势必触及到一些部门和个人的利益,势必遭到他们的反对(并且是种种冠冕堂皇的理由的反对),这种情况下的指导和协调工作,已经远远超出信息化部门领导的职责和权力范围,必须在治理层面建立IT治理的体制和机制,才能有效地推进信息化工作,规避IT风险,实现业务战略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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