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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商“内鬼”大卖个人信息 受害人遭仇方杀害
发布时间:2010年08月27日点击数: 作者: 来源:深圳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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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缘起北京一起“私家侦探”敲诈勒索案,受害人因个人信息被电信员工泄露终遭仇方杀害  

【新华社8月25日电】侦探通过修改手机密码获取个人信息,甚至通过手机定位锁定使用者的位置,这些一般人只能在电影大片中才会看到的情节已成为现实:北京市朝阳区法院正审理一起“私家侦探”敲诈勒索案,根据检方指控,这些“私家侦探”非法获取的许多个人信息,竟然源自中国移动、中国联通等电信运营企业的员工。

原本应该被严格保密的手机用户个人信息,竟然沦为电信企业“内鬼”牟利的商品。这一案件的出现,使公民个人信息泄露问题再次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

顺藤摸瓜揪出电信“内鬼”

张荣浩、张荣涛兄弟于2004年至2007年间在北京注册成立了东方亨特商务调查中心等5家调查公司,他们利用非法获取的个人信息,从事讨债业务和婚姻调查等活动。在此期间,一名受害人因手机通话记录和基本信息被泄露,被仇家杀害于家门口。

据张氏兄弟交代,他们获取的许多个人信息来源于电信运营企业的员工,从而使电信“内鬼”首次暴露出来。

28岁的张宁事发前为中国移动北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亦庄区域中心员工。张宁帮助一个叫林涛的男子修改过100多个全球通手机号的客服密码,并提供了几十名机主的信息。后者将这些个人信息出售,并经层层转手,最后落入“私家侦探”手中。

据张宁透露,通过内部系统进行用户客服密码修改不需要知道原密码,修改之后原密码即作废,每次他都是在客服大厅随便找一台客服用电脑,对密码进行修改。张宁说,应林涛的要求,他将偷改后的客服密码全部设置为6个“0”,有了密码就可以随意查询机主的通话记录。

张宁修改密码后的信息由林涛转给一名叫李磊的男子,再转到张荣涛手中,并在调查公司之间流转。其中,林涛和李磊均曾在中国移动工作。

另一名“内鬼”唐纳宇事发前在中国联通北京分公司工作。2008年6月,一个叫卢哲新的朋友问他能否调阅手机用户的详细通话单,唐纳宇表示没问题。 每次卢哲新告诉他需要查询的手机号码,然后唐纳宇就到公司机房调出该手机的通话详单,再通过电子邮件发给卢哲新。而卢哲新供述,他把这些个人信息卖给了“调查公司”。

第三名“内鬼”吴晓晨是原中国网通公司员工。据吴晓晨交代,2005年4月份他结识了张荣浩,后来张荣浩找到他,让其帮助查网通座机电话号的信息。此后,吴晓晨通过张荣浩还认识了他的哥哥张荣涛,于是他也给张荣涛提供网通电话的信息录。

贩卖个人信息成利益链

这些电信员工明明知道用户个人信息会被用于不法的事情,为什么还铤而走险倒卖用户信息呢?

唐纳宇说,他的朋友卢哲新找他帮忙调阅手机用户的详细通话单时,明确表示每次帮忙后会给他一笔辛苦费,费用为100元到200元不等。唐纳宇总共向卢哲新提供了100多个电话的信息清单,获利2万余元。而卢哲新把这些电话信息以每个300元到400元的价格卖给“调查公司”。

无独有偶。吴晓晨从2007年4月开始帮张荣浩查网通电话信息,每次查好后他就通过电子邮件或者直接送到张荣浩的公司,按照每单100元卖给对方。此外,吴晓晨一边为其提供原中国网通用户的个人信息,一边从张荣涛那里购买中国移动用户的个人信息。然后他再以每个信息加价50元到100元,卖给另一个经营“调查公司”的戴某。吴晓晨从张荣涛处购买的中国移动通话记录正是林涛、李磊提供的,这两人通过向张荣涛出售移动用户信息分别获利2万余元。

吴晓晨表示,他还曾经从卢哲新那里买过联通用户的信息,每条信息平均500元左右,然后再转卖给一个叫“王姐”的人。通过倒卖这些个人信息,吴晓晨共获利四五万元。2008年10月初,尝到“甜头”的吴晓晨甚至自己在北京朝阳区开了一家“调查公司”。

就这样,为了获得不义之财,电信企业的“内鬼”和“私家侦探”相互勾结,并形成了一个利益链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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