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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信息安全协调司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方案
发布时间:2011年11月01日点击数: 作者: 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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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系统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视频会议精神,结合工作实际,我们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系统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视频会议精神,结合工作实际,我们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实际工作分析

根据职责分工我司承担电子认证服务行政许可相关工作,并委托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电子认证服务中心承担行政许可企业申请材料的接收、审核,行业监督检查、偶发事件处理、行业发展研究以及日常管理等具体工作。

电子认证服务作为新兴服务业,社会认识还不够深入,应用还未普及,企业、应用部门、各行业对电子认证的政策、法律等不太熟悉,作为行政许可审批和行业监管窗口,面临着政策、法律问题咨询较多,相关行政许可事项变更处理时间偏长,对行业突发事件预警准备不够,对行业发展动态把握不及时等方面的问题。

结合工作中面临的实际情况,我们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通过本次创先争优活动,改善行政许可审批和行业监管窗口的服务,体现“为企业服务、为行业着想”的精神,促进电子认证行业的又好又快发展。

二、活动开展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行政,服务行业。电子认证服务行政许可必须以《电子签名法》和《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为指导,以促进行业发展为提前展开工作。

(二)强化措施,注重实效。强化组织领导,采取有力工作措施,构建长效工作机制,使创先争优活动取得实效。

三、主要活动内容

(一)建设门户网站,提供全方位多样化服务。通过电子认证服务行业门户网站,公布电子认证服务行政许的申请条件、办事流程、服务方式等,方便企业了解,办理业务。通过门户网站向广大民众提供政策、法律、技术咨询,受理行业投诉,加强行业信息公开等全方位服务。

(二)完善工作制度,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实行及时解决、一次告知制度,对于企业电话或者当面咨询、事项办理接待人员需要当场给予解答。对于行政许可申请,需要在规定时限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需要补正材料的,一次性告知所需补充材料和相关程序;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要说明原因。同时,进一步理顺我部与电子认证服务中心之间的衔接关系,建立批前、批中、批后贯通衔接的工作机制,实现前后方工作良性互动。

(三)提高人员素质,服务质量再提升。结合行业特点和工作实际开展专业培训,使服务人员坚定党性、加强法律意识、充实专业知识,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增强服务本领,掌握职业技能,更好的为企业提供专业化政策、法律等方面咨询服务。

(四)掌握行业动态,做好应急预案。通过制定审查规程,出台审查规范,制定行业管理规程,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建设信息化监管手段,实现对行业数据统计分析,及时掌握行业动态。同时,加强前沿问题研究,对于行业可能出现的业务暂停、承接,系统升级等的突发问题做好应急预案。

(五)举办行业座谈会,倾听行业心声。定期举办行业座谈会,对企业反映的难点、热点问题,进行认真分析、深入研究,需要政府支持的给予政策支持,需要专家解决的组织专家研讨会。同时充分发挥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传,更好掌握行业动态,推进行业发展。

(六)改进工作作风,树立服务形象。要求窗口工作人员接待文明礼貌、服务热情周到、办事效率优质高效,做到阳光服务、微笑服务、规范服务、廉洁服务。要想企业之所想,急行业之所急,满腔热情地为电子认证企业做实事、办好事、解难事,真正使创先争优的过程成为锤炼作风、提升服务的过程;要认真总结行政许可审批过程中的成功经验,并及时上升为制度,努力形成长效服务机制,推动作风建设不断上水平,让企业得实惠,行业得发展。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落实许可工作定期研究制度和创先争优督查通报,通过公开承诺,定期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察指导,确保创先争优活动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二)建立长效机制。作为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要立足于科学发展,立足于服务群众,立足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认真归纳总结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科学有效的制度,推动创先争优活动向深度和广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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