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风险管理有望成为央企负责人重要考核内容
发布时间:2007年04月09日点击数:
作者:ITGov 来源:本站原创
摘要:
国资委将研究企业全面风险管理评价标准、范围和方法,把对企业风险管理的评价与企业领导层的绩效考核结合,将风险管理作为考核企业领导层的重要内容。
点击按钮自动加关注代码——新浪微博
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邵宁30日表示,加强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是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一项重要工作,要逐步将风险管理作为考核企业领导人员的重要内容。
目前,风险控制的内容已经纳入《中央企业综合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和相关细则之中,成为评价企业综合绩效的一个重要指标。
邵宁在2007大型企业风险管理高层论坛上说,下一步,国资委将研究企业全面风险管理评价标准、范围和方法,要把对企业风险管理的评价与企业领导人员的绩效考核切实结合起来,真正使风险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同时,要加强责任追究制度,对于没有按照去年6月颁发的《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的要求,重视和开展风险管理的中央企业,再出现重大风险损失事件,要严格追究企业领导人员的责任。
邵宁同时表示,要把风险管理工作与董事会试点工作紧密结合。企业管理层至少每年要向董事会提交一份完整的“企业全面风险管理年度工作报告”。国资委在听取董事会工作情况时,要把这一报告作为关注的重点内容。
据国资委企业改革局副局长周放生介绍,长期以来由于管理体制、制度、机制等方面的问题,国有企业存在乱投资、乱担保、乱扩张、乱理财、乱借款、乱放权等不规范行为,2004年相继爆发的中航油、中储粮等风险事件暴露出来的问题仅仅是“冰山一角”。
2007大型企业风险管理高层论坛30日在北京举行,由国资委研究中心、保监会政策研究室、保监会保险中介监管部共同主办。
上一篇:我国企业风险管理框架构建
推荐文章
- 信息系统运维预算定额参考标准研究[04-09]
- 第2章 跨文化管理理论和实践[01-14]
- 16:什么是关键成功因素法(CSF)?[06-09]
- 24:eSCM-SP(服务提供商外包能力模型)有哪些…[06-10]
- 第4章 跨文化沟通[01-14]
推荐专题
订阅
治理评论
- 治理评论第一期[01-20]
- 治理评论第二期[01-20]
- 治理评论第五期[01-20]
- 治理评论第六期[01-20]
- 治理评论第三期[01-20]
- 治理评论第四期[01-20]
- 太极凭什么中标12306? [09-26]
-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书评[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