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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税务系统推进科学信息化发展观
发布时间:2006年07月27日点击数: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网站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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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全国税务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谢旭人要求加快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
全面提高税收科学管理水平

    7月25日,全国税务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总结交流近几年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情况,研究部署金税工程三期建设。国家税务总局党组书记、局长谢旭人讲话要求全国税务系统加快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全面提高税收科学管理水平。

    在回顾近几年税务系统信息化建设情况时,谢旭人说,全国税务系统按照新时期税收工作指导思想特别是强化科学管理的要求,大力推进税收管理信息化即金税工程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信息化建设的总体思路进一步明确。在总结多年实践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的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成立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加大一体化建设管理和组织协调力度,完善了信息化建设的决策机制和工作机制。制定了税收分类代码、数据管理、网络安全等一系列技术标准和管理规范,加强统一建设和管理。


   
二是应用系统建设稳步推进。成功实施增值税管理信息系统。以增值税申报纳税“一窗式”管理为突破口,将纳税申报审核与发票交叉稽核统一起来,加强票表审核比对,实现增值税管理信息系统与综合征管信息系统之间的工作联系和信息共享,充分发挥了增值税专用发票“防伪控税”的作用。同时,逐步实现对海关完税凭证、货物运输发票、废旧物资发票、农副产品发票和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的稽核比对。积极开展总局综合征管信息系统定版、试点、推广工作,并不断进行优化升级。完善出口退税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增值税管理信息系统与出口退税管理信息系统之间的信息联通,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信息加强出口退税审核。个人所得税管理信息系统开发、试点工作顺利开展。逐步推行税控器具,并利用税控器具采集的数据与纳税申报数据进行比对,加强审核计税。在部分地区试点推行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财务管理信息系统试点、推广应用和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开发工作有序展开,推进综合办公信息系统开发工作,视频会议系统开通运行。

   
三是信息应用水平不断提高。实行纳税人信息资料“一户式”储存管理,方便查询分析,拓展信息应用。部分数据实行总局和省级集中后,加强数据综合分析和挖掘利用,定期编发数据处理和分析报告,辅助领导决策,指导基层征管工作。利用各种数据开展税收经济分析、企业纳税评估等工作,查找征管薄弱环节,促进税源管理。积极推行电话申报、网上申报等多种申报方式,大力推广使用银行卡、电子结算等多种缴款方式,提高办税效率。加强国、地税局之间的信息交换,推进与有关部门的信息联通。加强税务网站建设,规范12366纳税服务热线,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税法宣传、纳税咨询辅导水平。

   
四是信息化基础建设快速发展。在扩大网络覆盖面的同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积极实行网络改造和扩容,提高运行效率。加强信息化建设经费管理,规范了信息化建设集中采购工作。各种硬件配备基本满足工作要求。加强了机房的建设和改造工作。加强了信息系统安全管理。信息化人才队伍规模逐步扩大,税务干部计算机应用技能不断提高。

   
谢旭人指出,这些年的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有力地促进了税收工作水平的提高。以信息化手段为依托,大力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积极推进税收征管体制改革,优化业务流程,完善岗责体系,创新管理制度,提高了管理效能。综合征管信息系统、增值税管理信息系统等应用系统的推广,加强了对各税种的管理,强化了税源控管,优化了纳税服务,提高了税收征收率。依靠现代科技手段,规范税收执法,减少了执法随意性,强化了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监督制约,税务干部违法违纪现象大大减少,促进了税务干部队伍建设。实践证明,信息化不仅是加强税收管理的重要手段,也是税务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基础。税收征管工作水平的提高,保证了税收收入随经济发展稳定较快增长。2003年、2004年、2005年税收收入先后突破20000亿元、25000亿元、30000亿元,税收增收额2003年超过3400亿元,2004年、2005年连续超过5000亿元。今年上半年,全国共入库税款19332亿元,同比增长22.3%,增收3522亿元。

   
谢旭人提出,加强税务系统信息化工作,推进金税工程三期建设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税务工作宗旨,按照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加快税收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强化信息应用,创新管理方式,为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供有力依托,促进税收事业健康发展。

   
谢旭人强调,贯彻这一总体要求,要注意把握以下几点:

   
一是明确总体目标。要按照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推进信息化建设,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创新税收管理方式,提高税收管理的质量和效率,全面提升税收工作水平。要通过实施金税工程三期项目,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加强税收执法监督,推进依法治税;提高税收征收率,使税款实征数不断接近法定应征数,保持税收收入与经济协调增长,进一步提高税收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优化纳税服务,使纳税人更加方便、快捷地办理涉税事项;降低征税成本和纳税成本,提高税收效率;加强电子政务建设,改革内部行政管理,推动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管理高效、服务优良、公正廉洁的税务行政管理体制;促进税务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干部综合素质,使税务形象日益改善。

   
二是把握建设内容。金税工程三期就是要建立基于统一规范的应用系统平台,依托计算机网络,总局和省一级税务局集中处理信息,覆盖所有税种、税收工作重要环节、各级国税局地税局并与有关部门联网,包括征收管理、行政管理、外部信息、决策支持系统的功能齐全、协调高效、信息共享、监控严密、安全稳定、保障有力的税收管理信息系统。简而言之,就是“一个平台,两级处理,三个覆盖,四个系统”。金税工程三期建设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启动、开发和试点阶段,计划用两年半左右时间;第二阶段为全面推广阶段,计划用一年半左右时间;第三阶段为完善和验收阶段,计划用半年左右时间。

   
三是坚持一体化要求。遵循信息化发展的内在规律,坚定不移地走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一体化之路,是我们在长期的工作实践中得出的重要结论。各自为政、分散建设、重复开发,必然导致应用系统功能交叉、兼容性差、信息不共享和资源浪费等问题,最终与信息化建设的目标背道而驰。要推进管理一体化,加强对信息化建设的统一组织和集中领导,统筹兼顾,科学决策,整体规划。要推进业务一体化,对税收业务进行优化,建立统一规范的业务流程。要推进技术一体化,统一相关数据口径、技术标准,建立规范的技术基础平台。要树立全国“一盘棋”的思想,增强大局意识,实现金税工程三期建设的整体协调推进,节约建设投资,实现信息共享,提升信息系统的功能和效益,更好地发挥促进税收工作的作用。 

    四是遵循基本原则。统筹规划、统一标准,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整合资源、讲求实效,加强管理、保证安全的原则,是多年来税务系统信息化建设实践经验的总结,必须坚决贯彻落实。


   
统筹规划,统一标准。要在总局统一领导下,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建立统一规范的业务流程和技术基础平台,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实际情况,按照一体化要求,制定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建设方案,积极予以实施。既要搞好金税工程三期建设的总体规划,做到覆盖面广、功能齐全,又要加强对现有信息资源整合工作的统筹规划,做到完善功能、强化应用、提高效益。

   
突出重点,分步实施。要按照金税工程三期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建设目标,立足现实,根据税收工作的实际需要和财力状况,区分轻重缓急,把握工作重点,集中力量加以推进,通过重点项目的突破带动三期建设任务的全面完成。要按照三期建设的时限、内容、质量等方面要求,将项目分解为若干阶段性的任务,精心组织,分步实施,逐一落实。

   
整合资源,讲求实效。要在现有设备及应用系统的基础上,根据税收管理的要求,对各个应用系统进行资源整合,增强兼容性,做到信息联通,实现数据一次性采集后各应用系统共享,提高现有信息资源的利用水平。同时要根据税收工作发展的需要,在整合的基础上不断拓展、完善和提升,逐步实现信息化建设的总体目标。要按照税收管理业务需求的变化和信息技术的发展,把资源整合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抓紧抓好。搞信息化建设不能为了作摆设,要开动脑筋,挖掘信息资源潜力,提高使用效益,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对税收管理的促进作用。

   
加强管理,保证安全。要运用先进的方法,加强对金税工程三期建设的管理,对网络建设、硬件配置、软件开发等实行项目管理,确保建设质量。要加强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健全运行维护体系,做好日常维护工作,保证信息系统功能的充分发挥。要强化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健全制度,落实责任,制定应急预案,加强安全教育,增强风险防范意识,确保信息系统安全运行。

    五是理顺几个关系。金税工程三期项目涉及面广,建设内容多,工作任务重。必须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处理好以下几个关系,为三期建设的顺利实施提供可靠保证。

   
统分关系。要明确总局和省税务局在三期建设中的职责,充分发挥两方面的积极性,上下协同,共同推进。总局主要负责制定统一规划、规范数据标准、配备相关重要设备、开发重要应用软件、组织工程实施等工作,各地要积极参与,向总局提出意见和建议,做到群策群力。各地也可在一体化的前提下,根据税收管理工作的需要,因地制宜地开发一些辅助性的数据分析应用软件,切实提高信息资源增值利用水平,总局要详细掌握各地的开发情况,进行协调指导,整合完善功能,对成熟的应用软件加以推广。

   
业务与技术的关系。业务推动技术发展,技术促进业务变革。业务和技术的有机统一,是信息系统发挥作用的重要前提。金税工程三期建设不是单纯的信息技术应用,而是融技术应用和税收业务发展于一体的系统建设。信息技术的应用要为税收业务服务,反过来,税收业务也要与技术发展相协调,避免业务和技术“两张皮”。要根据税收业务工作的变化,完善应用系统的功能,防止因信息化建设滞后于业务需求而影响税收工作的开展。同时,要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推动税收业务整合、优化,最大限度地发挥技术的作用,最终实现业务和技术的相互促进,协调发展。要处理好软件开发、硬件配备与应用之间的关系,加大应用力度,讲求实际效果,避免重建设、轻应用。

   
内外关系。要处理好税务部门组织实施与外部提供专业服务的关系。税务部门要发挥主导作用,承担信息系统建设、应用、管理的责任,做好业务需求和技术方案的设计、编制工作,对技术开发提出具体要求,积极参与系统开发工作,加大知识转移力度,组织协调工程项目建设。同时要充分利用外部资源,与专业公司合作,由它们提供应用系统开发与技术支持、咨询、服务。还要注重听取专家的意见,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水平。要处理好税务部门信息化与外部门信息化的关系,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尽量利用外部信息,促进互联互通与信息共享,提高税源监管水平。要通过信息技术手段提高办税效率,方便纳税人,并在实施税收管理信息化时注意尽可能减轻纳税人的负担。

   
新旧关系。信息化建设是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金税工程三期在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中处于承前启后的地位,一方面它是在过去多年工作基础上进行的,与以前的信息化建设有着内在的关联,不能将两者割裂开来,另一方面它又是以后信息化建设的基础。金税工程三期建设既包括用好现有资源,也包括新建项目。要推进现有系统的信息资源整合,能够利用的要充分利用,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的要进行改造,填平补齐,进一步拓展功能,提升效率,在此基础上建设一些新的项目。信息化建设也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要防止急于求成。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科学合理地设计税收管理信息系统。

   
人机关系。要高度重视运用信息化手段,同时要防止片面强调计算机而忽视人的管理作用,认为配了计算机就自然加强了管理,或者认为信息化手段不足就不能实施管理,从而不注重发挥税务干部的管理作用。信息技术是管理的手段,要真正发挥作用,关键在人。要充分发挥税务干部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管理的主观能动性和积极性,做到人机结合。要加强信息系统运行管理,做好信息采集、储存、清理和应用工作,这样才能发挥计算机的作用。要从实际出发配置信息化手段,对业务流程中人工操作较为便捷有效的环节不一定都用计算机管理,避免简单地用信息化手段模拟现行业务,提高计算机使用效率。管理要求明确以后,即使信息技术手段暂时跟不上,也必须及时运用人工方式开展工作,把管理措施落到实处。

   
谢旭人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的任务就是要搞好金税工程三期建设。各级税务机关要按照国务院批准的立项要求,认真落实总局制定的实施方案,扎扎实实地做好金税工程三期建设的各项工作。

   
一是抓紧做好标准体系和应用平台建设。推进金税工程三期建设,首先必须建立健全标准体系,具体包括总体标准、基础设施标准、技术支撑标准、应用标准、数据标准、管理标准、安全标准等。各项标准由总局统一制定,各地要严格执行。要加快制定信息化标准管理制度和办法,完善信息化标准体系结构,开展标准体系的验证和推广工作。加强两级应用平台建设。根据数据两级处理的要求,总局将在北京和广东南海建设两个数据处理中心。各省国、地税局要负责本省应用平台的改造和建设。加强广域网建设。加快各省国、地税局到总局以及南海数据处理中心的网络建设。现有总局到省局的网络在金税工程三期中作为涉密网使用。各省国、地税局要结合推行信息数据省级集中工作,在现有网络基础上拓展、升级,配合总局搞好省以下网络建设。

   
二是突出抓好征收管理系统建设。税收征收管理系统既包括征收、管理、稽查、处罚、执行、救济等事务处理功能,也包括查询、分析、监控、考核等决策支持功能以及与纳税人交互和与外部门交换信息等功能,是金税工程三期的核心应用系统。该系统将以总局现有综合征管信息系统为基础,充分吸收增值税管理信息系统、出口退税管理信息系统等应用系统以及一些省自行开发的综合征管信息系统的功能,在优化征管业务流程的基础上,通过整合、优化、拓展、提升后形成,实现迭代升级,供国、地税局统一使用。要加快征收管理系统业务需求的编写,积极推进系统软件的开发工作。要在完成业务需求设计的基础上,加快信息系统软件设计、开发、测试、试点、推广工作。在软件开发应用之前,要用好现有应用系统,加强税收管理与服务工作。今年国税系统要以信息省级集中模式完成现有综合征管信息系统的推行工作,地税系统根据本地实际继续使用已有征管软件或选用总局推荐的征管软件。要认真落实增值税申报纳税“一窗式”管理操作规程,规范增值税网上申报纳税工作,完善对“四小票”和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的稽核比对,做好“一机多票”系统的推行工作。搞好个人所得税管理信息系统的试点、推广工作,进一步加强个人所得税管理。

   
三是加快行政管理系统建设。行政管理系统包括综合办公、人力资源、财务管理、监察监督、教育培训、政府采购管理、后勤保障等子系统。在行政管理系统建设过程中,既要根据行政管理的内在规律和总体要求,统筹考虑各个子系统的设计开发,又要注意搞好各个子系统与征收管理等系统之间的信息联通。要充分考虑各地在管理方式、运行环境、经费来源等方面的不同情况,抓紧做好各个子系统软件的设计开发、试点推广工作。继续抓好财务管理信息系统的推广工作,完善预算、基建、审计等方面管理。抓紧做好综合办公系统的测试工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并选择一些省国、地税局进行试点,尽早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加快推进人力资源管理系统建设,强化绩效考核,促进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做好教育培训管理系统的开发工作,推动税务干部的网上培训与在线学习。做好视频会议系统的拓展、完善工作,加大使用力度,充分发挥作用。各地要按照总局的统一部署,做好各个子系统软件的推广应用工作,并注意解决应用中遇到的地区差异问题。

   
四是推进外部信息系统建设。外部信息系统包括为纳税人服务、外部门信息交换、国际税收情报交换等子系统。为纳税人服务子系统由纳税人多渠道接入和纳税人受理平台两部分构成,提供针对纳税人的各类咨询辅导,受理纳税申报等方面事项。通过建设为纳税人服务子系统,提高纳税服务水平,促进政务公开,增强税收执法透明度,接受社会各界和纳税人的监督。加强税务门户网站建设,加强网上办税服务系统建设,建设好12366纳税服务热线,建设税务手机短信服务系统。要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及信息化进程,按照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依照法律规定明确信息交换内容,推进外部门信息交换子系统建设。建设国际税收情报交换子系统,实现对各税收协定缔约国提供的税收情报的加密处理、核查回复,以及对外情报采集、发送的信息化,促进国际税收管理水平的提高。

   
五是加强决策支持系统建设。要通过建立总局和省局两级决策支持系统,实现税务系统内部数据和外部数据的集成与共享,满足统计、查询、分析、预测、监督等需要,为科学决策提供数据支撑。做好决策支持系统建设的总体规划,总局将制定数据利用整体技术规划、一户式数据储存建设规范、分析数据储存建设规范、数据仓库建设规范等制度,为决策支持系统建设奠定良好基础。抓紧做好一户式数据储存建设,加强分析数据储存建设,逐步搞好数据仓库建设。认真做好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的试点和推广工作,完善执法监察系统。

   
六是注重做好安全保障和运行维护体系建设。要按照现代信息安全理论,遵循国家标准,采用目前国内外先进的信息安全技术,建设涵盖税务系统网络、应用和管理等各个方面的统一、稳定、高效的信息安全保障体系。通过建设税务CA、加强密钥管理和权限管理以及采取防火墙过滤、入侵检测、系统加固、安全性分析等防护措施,提高安全保障体系的可靠性。要加强信息安全教育,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责任制,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通过建立以总局为核心、省级为基础,集中管理的运行维护体系,加强监控管理,及时解决运行中发生的各类问题,为用户提供方便、快捷的技术和业务支持。要建立包括日常监控平台、运维呼叫中心、运维流程管理系统、运维辅助分析系统等内容的技术支持平台,加强技术支持体系建设,发挥业务支持中心的作用。制定统一的运行维护工作流程,实现运行维护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

   
七是强化信息管理与应用。要加强数据管理,严格数据采集、录入、审核、传输、储存、清理、发布等方面工作要求。统一数据口径,确保数据在各个环节的一致性,避免数据指标体系相互冲突。要加强数据审核,确保数据真实,提高数据质量。推行数据总局和省局两级集中处理,并明确哪些数据集中到总局,哪些数据集中到省局。提高数据的传输能力和速度,保证基层税务机关能够快捷地查询和使用相关数据。各省地税局要加快建立包括房产、土地、车船、个人收入等信息的税源数据库,为开展数据分析利用、加强税收征管奠定坚实基础。切实加强数据利用工作。依托信息系统中的海量信息,建立税收经济分析、企业纳税评估、税源监控和税务稽查的互动机制。

   
八是搞好财务管理和政府采购工作。根据国务院批准的立项要求和与财政部等部门协商以及经各省人民政府确认,在金税工程三期建设中,原则上中央财政负担总局和国税系统的投资,地方财政负担地税系统的投资,同时中央财政通过转移支付方式对中西部地区地税系统适当给予补助。各级税务机关要积极向政府汇报,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确保建设资金及时足额落实到位。加强对金税工程三期建设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完善项目立项、审批、调整制度,根据部门预算要求,做好项目预算。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项目预算,不得随意调整。加强金税工程三期建设中的政府采购工作。坚持依预算、按计划采购,严格执行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实施采购,同时注重提高政府采购效率。

   
谢旭人强调,金税工程建设意义重大。各级税务机关要根据统一规划,精心组织实施,保证三期建设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

   
一是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各级税务机关要进一步提高对金税工程三期建设重要性的认识,把思想统一到国务院批准立项的基本要求上来,统一到金税工程三期建设的总体规划上来,切实加强对各项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建立健全信息化建设领导体制。各级税务机关党组要把三期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对重大问题及时进行研究。主要负责同志要负总责,高度重视,统筹协调,切实抓好建设工作。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作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推进各项工作开展。

   
二是明确责任,加强协调。信息化建设是一项全局性工作。各部门必须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做到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形成工作合力。上下级税务机关要密切协作。上级税务机关特别是总局要增强服务意识,加强对各地工作的分类指导,及时帮助解决有关问题。下级税务机关要严格落实上级的要求,遇到重大问题及时请示汇报。要加强国、地税局的配合。建立统一的数据交换平台,及时交换有关数据,实现信息共享。各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工作衔接。要加强业务部门和技术部门的协作,注意业务调整与信息系统之间的配套,实现业务与技术的联动。制定税收政策、征管制度等文件以及调整数据指标口径和报表时要与相关计算机软件修改同步进行。

   
三是充实力量,提高素质。要根据岗位特点,区分不同对象,分级分类实施全员信息化培训,帮助税务干部掌握信息化知识,提高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广大税务干部要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努力学习,勇于实践,在实际工作中培养应用信息技术的主动性、积极性,以更好地适应税收工作需要。要加强信息化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要搞好信息化人力资源配置,改善人员结构。

   
四是严明纪律,廉洁自律。各级税务机关要严格按照总局批复的实施方案开展工作,保证政令畅通,不得擅自变通,各行其是。要把握工作进度,严格建设标准,加强质量监控,确保工程质量。要实行立项审批制度,所有的建设项目必须经审核批准后才能实施。要严格信息化资金使用审批制度,大额经费使用一律经过局长办公会集体讨论决定。加强对信息化软件开发和设备集中采购的管理,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防止“暗箱操作”。要严肃查处经费使用、软硬件采购开发等方面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会议由国家税务总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钱冠林主持。总局领导崔俊慧、许善达、贺邦靖、王力、宋兰、董树奎出席了会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税局、地税局局长及有关处长,总局各司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和中国财税博物馆的负责同志,以及中央有关单位和新闻媒体代表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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