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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电子政务绩效评估的4个误区
发布时间:2009年05月07日点击数: 作者:王东红 来源:中国IT治理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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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自1999年推行政府上网工程到2000年明确提出大力发展电子政务以来,电子政务建设已经有了长足的进步。但是,由于我国电子政务投资的效益长期处于无法有效评估的状态,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粗放式发展的迹象。
        我国自1999年推行政府上网工程到2000年明确提出大力发展电子政务以来,电子政务建设已经有了长足的进步。但是,由于我国电子政务投资的效益长期处于无法有效评估的状态,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粗放式发展的迹象。在政府信息日趋公开的情况下,电子政务建设的成功与否,不仅关系到投入资金的产出效益,还会影响到公民对政府的信任度和支持率,影响到政府效能建设,因此,建立健全有效的电子政务绩效评估体系已是刻不容缓的大事。只有通过有效的绩效评估,才能确保我国电子政务建设健康发展。

  2002年《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我国电子政务建设指导意见》中提出要加快“建立电子政务绩效评估机制”。《2006-2020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中更加明确指出:“建立电子政务规划、预算、审批、评估综合协调机制。加强电子政务建设资金投入的审计和监督。明确已建、在建及新建项目的关系和业务衔接,逐步形成统一规范的电子政务财政预算、基本建设、运行、维护管理制度和绩效评估制度。”然而现实中许多省市推行电子政务绩效评估未达到既定的效果,究其原因,是许多省市在这个过程中走入了以下几个误区:

  误区一政务网站绩效评估=电子政务绩效评估

  目前,政务网站的绩效评估已经在全国各地蓬勃展开,很多人误认为政务网站的评估就是电子政务绩效评估,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大家对于电子政务的理解存在一些偏差。中国IT治理研究中心专家认为,电子政务绩效评估是一项系统而全面的工作,主要应从四个层次进行,包括电子政务项目绩效、系统绩效、综合绩效、发展水平四个模块(四个模块之间的关系如下图所示),政务网站绩效评估应该是电子政务系统评估的一个具体应用。

  一个区域的电子政务发展水平取决于该地区各政府部门电子政务综合绩效情况,而各部门综合绩效情况主要取决于其部门内电子政务系统绩效情况,而系统绩效情况又取决于电子政务建设项目绩效和运维项目绩效。

  从另一个方面来说,一个区域的电子政务建设发展是以建设项目开始,所以从项目开始、从建设源头抓好电子政务的绩效;一个或多个建设项目构成一个电子政务系统,系统是电子政务的基本单元;多个系统完成一个部门的核心业务处理,实现政府部门的业务信息化;一个区域各政府部门的电子政务建设水平决定了该区域电子政务发展水平。而根据一个区域的电子政务发展水平情况,可指导电子政务项目建设规划和布局,实现电子政务的科学发展。

  误区二电子政务绩效评估仅是各地信息化主管部门的事

  各地信息化办公室作为电子政务建设发展的主管部门,一直承担着指导和协调电子政务建设发展的职能,电子政务绩效评估理所应当是各地信息化工作办公室的职责。然而,在实际绩效评价过程中,出现了权威性差、公正性弱、结果可用性单一的现象,所以,电子政务绩效评价不应仅仅是信息办的事情,更应该让相关的部门积极参与进来,如财政局、发改委、效能办等,增强权威性的同时,更好地为各职能管理部门提供决策支持。另外,以前政府的评估都是政府部门自己做,第三方专业机构很少参与,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评估的公正性,中国IT治理研究中心建议绩效评价工作与第三方评估机构合作,充分发挥第三方机构的中立性和客观性,以保证绩效评估结果的公正性。

  中国IT治理研究中心在某市电子政务绩效评价的研究中,对评估主体进行了积极而有益的创新实践,摸索出了一套以信息办为牵头多部门协同的绩效评估主体模式,根据实际情况成立了以市信息办、市编委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直机关工委和市监察局六家单位组成的协调工作组,作为电子政务绩效评估的主体,评估主体的组织创新还体现在采取内外部评估主体相结合的方式,即政府部门与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相结合,并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代表和专家参与实地抽查,在数据收集和分析以及评价发现、结果和建议中减少偏见,确保了评估结果的科学性、中立性和公正性。

  误区三一套电子政务绩效评估指标适用于所有部门

  目前,在很多电子政务绩效评估项目中,将一套指标用于评估所有的政府职能部门,产生了由于各部门职能定位和业务性质的天然差异导致其绩效排名固定化的现象,降低了评估的公正性。如某市经济领域的工商局和党政事务类的市政府研究室这两个部门,由于市工商局面向公众的服务较多,要求它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增强公共服务能力,故信息化应用程度复杂,公众互动性较强;而市政府研究室对公众提供的服务较少,基本的信息化应用都是上网查询、收集、整理资料等,信息化应用程度简单,公众互动性较弱,天然排名靠后,几乎年年排名都一样,部门间的横向对比不具可比性。

  中国IT治理研究中心为了破解这个难题,通过大量地研究和实践,从评估客体入手,深入细致研究评估客体的特点,分类评估客体,细化评估指标,运用成熟度模型很好地进行了解决。

  误区四电子政务绩效评估指标是电子政务绩效评估的全部

  目前,电子政务绩效评价唯评估指标是论的现象很普遍,大多数人认为有评估指标就一切完备,而忽视了评价计划、评价数据获取、评价步骤、现场检查、评价报告应用等重要的环节。比如现场检查,很多人将其当作是上级领导对下级的检查,而忽视了现场检查的流程、职责分工、时间安排等内容,造成了忙、乱、紧的情况,使该得的信息没有得到,还给评估客体造成接待上的负担。另外,评估报告的应用也是很容易被忽视的一个环节,评估报告作为一项工作成果,我们除了要保证评价报告的公正透明外,还需要将评价报告直接提交给恰当的、与评价客体有关的决策层加以应用,如为财政局关注的运维费管理、发改委关注的信息化建设费用、效能办关注的政府效能建设等提供决策支持。

  评估意味着发展。相信通过有效的电子政务绩效评估,可以指导电子政务的科学发展,切实提高电子政务应有的价值,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政府效能建设,为实现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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