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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最终由法律实现
发布时间:2009年05月07日点击数:
作者:工业与信息化部副部长 杨学山 来源:IT168
摘要:
2008年6月28日,第二届中国电子政务高峰论坛暨北京大学信息管理博士论坛在在北京大学图书馆隆重举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杨学山受邀发表题演讲并回答现场提问。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5月1号开始正式实施,算一个比较新的事情,但是政府信息公开本身是一个历史悠久的话题。1766年瑞典在《出版自由法》里面明确了政府的文书可以被获取的法律权利,到现在240年了。我开始研究政府信息公开是1988年,到现在20年了。这次《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式启动是2002年4月11号,2007年4月10日条例颁布,今年5月1号实施,从启动研究到颁布这五年,应该说从中国的立法的时间角度看不算长。给了一年的时间让各个政府部门进行准备,好到今年5月1号开始实施。
今年以来,我们到十几个部门、到若干个省市,对政府信息准备工作和实施情况做了一些调查。大体上部门和地方的进展情况我相信还是比较清楚的。对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身和实施以后的现状,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无论是网上,还是底下,有很多不同的看法。但是不管是什么样的看法,但是有一点共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式颁布和实施,在中国的社会主义民主建设,在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建设服务型政府,都是一个十分重要的步骤。不管到今天我们看到各个部门实施的进展情况如何,但是它本身的确是十分重要的,在我刚才说的三个方面当中,在很多地方都是十分重要的,是一个具有十分重大意义的事件。最起码这个条例和以往所有的条例不同,这个条例对所有的政府机构只规定了义务和责任,没有权利。建设服务型政府核心的问题必须要转变观念,所以这个条例不仅仅是对政府信息公开这样一件事项具有意义,而且对转变公务员的观念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我相信,随着这个条例的颁布和实施,在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之后,它还要转变为法律,为什么要转变为法律?因为信息公开是政府的义务和责任,政府你有义务和责任向公众公开你的信息,而且公开的信息是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家宝总理与党和国家一些领导人都反复强调了这个原则。所以作为政府的责任主体在这个条例里面已经明确了。另外,政府信息公开实际上还保障了公民的一个权益,就是公民的知情权,所以一定要由法律来解决。所以经过一段时间之后,我相信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会转变为政府信息公开法,当然这个时间我说不出来,但是大体上我可以看出来,不会很长。
提问一:我一直关注政务发展态势,首先我关注是研究机构,研究机构像北大有好几摊,其中这是一摊,我们社科院也有一大摊,中科院一大摊,包括原来信息产业部下面有一个CCID,我先说这个情况。第二个是网站评比,有很多评比活动,我看了这些评比,目前我认为是浅层次的,还是有很多问题,那么你怎么看这些研究机构,这些评比,这肯定是好事儿,我想听听您怎么说,怎么看?
杨学山:第一,电子政务有好多领域,政府网站的发展是这几年电子政务发展过程里面的一个亮点,尽管有很多人说有些政府网站的信息更新很慢,很多交互的服务不能实现,但是我必须说,即使从世界的角度来看,这三五年中国政府网站上信息量的增加和服务内容的增加,这个数目在世界上都可以说很不错的。中国的政府能实现这样的转变,是付出了巨大的努力。我举这样两个例子,第一个例子是商务部,我不断更新对商务部网站的认识,最近我了解到它日均的点击率是一亿次,一个网站增长到日均一亿人次的点击量,我们不能简单地说是凭兴趣而来的,而是它的确发挥了作用,大概全世界超过它的已经没有了。
第二个例子网上办事,实际上现在南方的一些省市,比如说广东的佛山、中山这样的一些地方,这几年已经尽了最大的努力在加快网上直接为企业和老百姓办事的手段。佛山和中山的网站和政府的办事大厅结合,来办事的人不出大厅,办结率可以达到80%的水平。这种水平的的确确的是在改革,不是做表面文章。对服务型政府的理解,我们实际上差别是很大的,但是我感觉到的确有不少地方政府,也包括一些中央政府,的确是想通过网站来为老百姓提供服务。尽管行政的服务、行政许可和其他的行政性审批事项还很多,到一个地市大体上现在还有一千多项,那么这一千多项里面,我们大体上在做得好的地方,大概有90%在不同的程度上可以通过网络给他提供一定的信息,对有一些服务可以从头到尾地提供服务,能做到这一点,政府部门付出了巨大的努力。因为做这些事人的人我大体上都认识。当然他是不是已经很满意了,是不是成绩可以打得很高?问题就是中国有多少的五级政府,东中西部五级政府,所以我们看到还有一些地方主要是提供一些信息,服务几乎没有,还有一些地方信息很少,但是这个前进方向的确应该给予高度的肯定。
对于网站评比,我们有那么多的研究机构,有那么多的评测、论坛,怎么看,怎么评?对于政府门户网站的评估,因为有各种不同的评估,我发现名堂很多,既有不同级别的,也有不同类型的,甚至还有属于国际化程度的,等等。我认为各个方面关注政府网站的建设,对它进行研究测评,这是好事。正是这些研究和测评使得我们电子政务网站发展走得越来越好。那么对于这样的研究和测评,原来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和国办一起,其实也是指导,作为指导单位。那是对中央政府、地方的省级和中心城市级、县级进行日常性的监测。它最后的评价是进行常年的监测,然后确定一个标准,然后再进入一个程序,应该说这样的发布还不是说是政府的发布,还是研究机构的发布。那么政府本身原则上不适合做这样的发布,应该由研究机构和事业单位第三方来做。我们前两年做的工作只是想通过这样的实践,使得相应的测评标准能够更加的客观一些,公平一些。所以结论是这样,就是有大家的积极性是好事,但是在这个过程里面,因为这是第三方的,是研究机构,它在这个过程里面做的,比如说会对一些部门带来过多的负担,或者对其他东西产生一些其它的影响,这个并不排除。因为任何一件事情你让它什么都是好是很难,所以我们希望在大家共同努力之下能够把好的一面不断地拓展开来,不好的一面通过大家公众的监督能够逐步把它减少,但减少到零,我认为永远是不可能的。
提问二:现在比较大的事件就是大部制的改革,咱们成立了工业和信息化部,您是部门的领导人,想问一下,咱们国家在推进信息化这方面工作有一些什么样的考虑,这是第一。第二,咱们国家在继续推进信息化工作方面会有一些什么样的特点。
杨学山:你这个问题太大了,我可能不太好回答。政府机构的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改革的方案对我来说是一个责任,就是对确认的改革方案,跟我有关的,我要把它贯彻落实好。关于信息化,信息化推进的主管部门,我相信我们6月“三定”方案刚刚通过,文件还没有看到。工业和信息化部作为一个新组建的部,它由原来几大块构成,有原来的信息产业部,原来的国防科工委,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一部分,再加上国务院信息办,这样四大部分组成,所以它是整个这次政府机构改革里面任务最重的一个部门。所以我们还要花一段时间来落实刚刚确定的方案,所以现在让我说,说什么,的确是为时太早。
提问三:今天主题是讲政府信息公开,还有服务型政府,这里面有几个主题,一个是讲以人为本,一个是讲服务型政府,一个是讲信息公开,其实这几个都是强调一个服务的对象,都是向人来公开这个信息。那么这个“人”我们现在考虑到有全社会的人,应该不只是说某一个阶层的人,而我们采用信息化的手段以及包括政府的门户网站,通过一些电子化的手段来做信息的披露,但社会上还存在很多人根本就不认得字,没有上网条件,像一些农民,或者是一些文盲,我们怎样以一个更丰富的形式,以更好的表达方式,让更多的社会力量都了解政府信息,杨部长对这方面是怎么考虑的?
杨学山:这个问题问得很好,我不知道你是不是法律界的,法律界的朋友经常向我提这个问题。的确是,无论是政府信息公开还是服务型政府,你首先要讲公平性,所有的公民都能够平等地获得政府的服务和政府的信息,这是一个十分重要的法律问题。所以在我们起草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时候,应该说对这个问题是有充分的考虑。有一条里面有一款是专门对这个问题做了规定,那就是广播电视、报纸、政府机构本身以及图书馆、档案馆和其他便于社会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场所要进行提供。所以在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的准备过程里面,我们也要求按照条例规定的这些场所能够加快准备来提供这些东西。同时在其他几个条款还有一些相关的措施,比如说有的人不能书写,那么受申请的人有义务要把他的诉求梳理记录下来。有人经济比较困难,服务是需要付费的,那么可以免费,减免。比如说对一些特殊群体,要提供适当的方式,这是在其他相关的条款里面都有。所以从法律本身来说,一开始我们就考虑了这个问题,但是在目前实施的过程里面,的确是我们的工作量最大。我们看西方国家政府信息的公开有很长的历史,有很强有力的支持,美国的国家印刷局每年印刷免费的政府出版物,这个数字对中国目前政府来说还是很难去设想的。
所以在这样的实施过程里面,它一定有一个逐渐完善的过程。到今年5月1号,实际上看起来是时间有一年多的时间,其实对于政府部门来说,到今天为止,我们还没有真正能够进入状态,他要做的工作太多。英国政府在公开信息条例公布以后,实际上它对于不同的信息类型给予了两年和三年的宽限期,所以的确不是那么容易的。当然我们说我们会在发展过程里面一定有来自于各方面的准备,但是我相信总体的发展趋势是无庸置疑的。然后相应提供社会不同情况的服务会逐步地改善,但是要真正达到我刚才说的对于中国的13多亿人口完全公平地获取信息,需要一个比较长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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