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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虹:让信息化充满人文关怀
发布时间:2010年07月21日点击数: 作者:吴玉征 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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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北京市东城区法院的信息化建设较晚,但“后来者居上”。其副院长高虹认为,信息化的目的是营造充满人文关怀的诉讼环境,体现司法为民的理念。

高虹于2006年调入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担任副院长,分管信息化工作。当时东城法院的新审判大楼正在建设中,信息化要从头建设,百废待兴。高虹不是技术专家,这决定了她可以跳出一般的技术思维推进信息化。

东城法院是北京地区最后一个兴建审判大楼的法院。在学习其他法院的经验基础上,东城法院“后来者居上”,信息化建设中颇有亮点,尤其是数字法庭建设走在了前列,成为全国数字法庭建设试点单位之一。预计今年上半年建设完毕,东城法院将成为北京市首家全部实施数字化法庭的法院。

高虹说: “技术是后台,应用是前台。信息化要为法院的业务服务。信息化管理部门就需要用信息化手段营造充满人文关怀的诉讼环境,体现司法为民的理念。”

展现人文关怀

什么是信息化的人文关怀?

法院的职能是解决各类纠纷,确保当事人“打一个公正、明白、便捷、受尊重的官司”。在当事人准备进入诉讼环节时,信息化能提供一个公开、透明的环境,帮助当事人获取信息,了解程序。信息化能站在当事人的角度,为当事人排忧解难,这就是信息化的人文关怀。

高虹认为,空说人文关怀无意义,具体要看信息化做了什么。东城法院的做法是,尽可能在每一个细节中体现这种关怀。比如,在东城法院门前,有一块硕大的LED屏不断滚动,实时发布整个法院的开庭信息,不仅当事人可以获知自己案件的开庭时间和地点,社会公众也可以在这个大屏幕上获知几天内所有案件的开庭信息,从而选择旁听。

东城法院的立案大厅内,有触摸查询系统。诉讼当事人可在上面获得相关法律法规、立案流程、诉讼风险、案件信息以及东城区各驻区医院、银行名录等各类公共信息,这也是司法透明的一个表现。“这一系统的设置既减轻了法官的工作量,节约了诉讼资源,又大大方便了诉讼群众。”高虹说。

东城法院有大、中、小共29间法庭,每天处理不少案件。以前,有当事人进入法院之后忘记开庭时间或者开庭地点了。为了解决这个小问题,东城区法院又充分利用电梯内的LCD这一平台,以语音、文字、图片等多种形式发布信息,让当事人了解法庭分布情况。并且,每个法庭门口均有一个公告屏,准确显示案件的当事人及承办法官。如此一来,当事人就不会因为寻找法庭而多费脚力,也不会因为走错法庭而打断正在进行的其他庭审活动。

高虹认为,这些细小的变化正是为了实践“司法为民”的理念,也是东城法院信息化建设的具体表现。除了这些当事人可以直接感受到的信息化之外,东城法院的信息化还具有一套复杂、成熟的审判系统。

2008年,东城法院入驻了新大楼。从2006年到2008年的两年中,东城法院建设了综合布线、信息网络、数字法庭、楼宇控制、公用信息发布、无线网络覆盖、一卡通系统、同声传译系统以及智能档案库管理等十余个系统。

首屈一指的是数字法庭。

数字化法庭

数字法庭是信息化在法院系统中的具体表现,主要目的是为了提升审判效率,规范审判行为,维护司法公正。一般有条件的法院,都在逐步向数字化法庭发展。

这个数字法庭是: 审判全过程数字化,全流程视频监控,数字化存储,光盘刻录,文档记录等,做到所有流程有据可查。这样做的好处是,既保护了当事人的利益,也保护了法官的权益。

高虹举例说,有一起案件的当事人反映法官在法庭内对其进行人身侵害。东城区法院很重视,立刻调取了当天的视频录像。视频资料显示,法官未对其进行侵害,庭审规范有序。开庭实况的再现,既保护了法官,也使当事人承认了错误。

原来,东城法院的四间数字法庭只有两个摄像头,并且是采购了最好的,达到专业级别的设备。后来,经过实践证明发现,IT设备更新速度太快,完全没必要采购专业级别的设备。现在东城法院的数字法庭内布置了三个摄像头,用质优价廉的普通摄像头替代了专业的摄像头,减少了资金的投入。这三个摄像头分别拍摄法庭全景、法官特写和诉讼参与人及旁听席,从而确保完整、全方位记录庭审的全过程,产生的音视频数据都保存到信息中心的存储设备中,永久保存。

高虹认为,数字法庭的功能有以下几种作用。一是音视频记录功能,主要通过摄像头来完成。东城法院正在将原有的庭审刻录光盘与硬盘刻录同时进行,解决光盘损害、未能正常刻录或者已刻录信息丢失的情况。目前,东城法院的信息中心为审判人员补刻光盘数量大约每周为20张,挽回了大量的庭审数据。二是证据展播功能。数字法庭有多媒体展示平台,书记员通过电脑轻松控制各种设备,当事人提交的票据、照片、录音以及影像资料均可以当庭展播。三是笔录打点校对功能。以往法庭文字记录,经常出现记录不完整的现象,有时当事人还会对笔录提出异议。数字法庭系统会自动对笔录每句话进行打点标记,书记员记录过程中,如果出现听不清楚或记录不完整的情况,可在闭庭以后,点击相应位置查看记录,方便了书记员核对笔录。

东城法院的数字法庭建设卓有成效,并应用了远程视频技术。在一次劳动争议的案件中,由于当事人在美国,路程遥远,不方便当面出庭。东城法院经过研究后,决定采用远程网络视频,让证人陈述证言,接受法庭询问和质证,受到了当事人的高度评价。这种远程技术,不但可免去当事人的远途奔波之苦,也可以达到保护证人的目的。

高虹说: “数字法庭还具备直播点播功能,院领导及通过授权的人员坐在办公室里就可调取正在开庭的案件视频,监察部门也可随时监控庭审行为,其他干警可随时观看网上庭审直播及庭审笔录。当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也能回顾播放当时的庭审过程,再次获取全面的庭审信息。”

数字法庭正成为保障法庭公开透明的重要手段。

档案查阅简单化

从东城法院的建设过程来看,该院的信息化建设始于1997年,与其他法院一样,都是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统一协调指导下进行的,但当时由于受到法院硬件条件的制约,建设成果有限,信息化作用比较薄弱。2006年,东城法院以新审判大楼奠基为契机,信息化建设随之启动,从最初的建设规划到打孔布线、软件安装、设备调试、系统试运行,前前后后花费了一年多的时间,终于迎来了现代化的审判大楼。信息化建设已成为东城法院一项不可或缺的审判辅助工具,并为该院全面发展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高虹说,除了数字法庭之外,东城法院的档案数字化工作也开展了很多年,这是该院数字化建设的一个重点。

东城法院的一层有一间专门的档案室,里面是一排排整齐的档案柜,存放着60年来的纸质档案。这些年,东城法院的技术部门开始将原来的档案数字化,一张张扫描到电脑上,并且保留了原有的版式,卷宗目录、建档时间、最后结果等一目了然。

采用数字化的好处是,当事人(法官、律师等)需要查看历史资料,提出的申请被批准之后,档案部门可随时在服务器中调阅出原来的数字档案,并设定一定的权限开放给当事人。当事人凭着随机产生的密码可在档案室的电脑中浏览、打印。

高虹说,诉讼档案电子借阅系统是在2008年启动的,目前,已经完成了七万多册诉讼档案的扫描工作。通过查阅电子档案,既服务了审判工作,又避免了多人同时利用卷宗的矛盾,提高了工作效率,方便了当事人借阅,实现了便民、利民、惠民的工作宗旨。这种电子档案的保存,还降低了案卷被损毁、涂改、丢失的风险,为案卷的妥善保管和信息安全提供技术保障。

在日常实践中,东城法院还注重开拓创新,根据实际应用开发了一些系统。比如近期开发出一套诉讼费管理系统,它结束了法院系统几十年来手写诉讼单据、人工统计数据的历史,不仅避免了重复劳动,提升了工作效率,还规范了诉讼费管理,便捷服务了当事人。这一系统一经推出便受到广大干警、诉讼当事人和上级法院的好评,目前北京市法院正准备在全市法院推广。

信息主管的素质

作为副院长,高虹很忙,需要处理的业务很多。作为信息化主管领导,高虹定期召集办公室和隶属办公室的技术部门开会。她虽然不是技术专家,但了解信息化的发展趋势以及信息化应该发挥的成效。

高虹认为,作为法院的信息化主管,需要具备如下素质。

一是对信息技术有较好的理解能力。这是指作为主管领导,可以不是专业技术人员,但必须有较好的理解力,这样,当面对一些技术问题时,必须能听得懂,能理解。

二是对法院工作有大局的把握能力。因为做好法院信息化建设,只懂技术远远不够,还应当对法院工作大局有良好的把握能力,毕竟审判才是中心工作,怎样让技术服务于审判工作,审判实践对信息化建设有哪些需求,一项新的系统对法院工作有哪些影响,会给当事人带来哪些利益,是一位法院系统信息化主管领导都应当考虑的。高虹也经常从这个角度来协调法院各部门利益。

三是对资金财务有较强的掌控能力。高虹认为,这是因为法院的经费是财政拨款,是国有资产,每一分钱都要谨慎合理地利用,用有限的资金开发合适的项目,并让项目发挥最大的效益从而辅助审判工作。

四是对人民群众有深厚的感情认同。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人民性是人民法院的核心价值,法院的每一项工作都要秉承司法为民的理念,信息化建设也不例外。只有对人民群众有深厚的感情,才能将信息化建设与审判工作深度融合,以此为依托,强化司法便民、为民。

如此说来,高虹所说的信息主管的素质,是首先把主管定义为一名法院工作者,其次才是法院信息化工作者。唯有这样,了解了法院的业务,对业务的基本需求明白,才能做好信息化的事情。

链 接

便民的服务系统

东城法院以后来居上的信息化优势又在全市法院系统承担了司法动态信息查询系统的试点工作。

该系统主要有三项功能:1.开庭公告查询功能让社会公众了解法院方便; 任何社会公众都可以通过拨打“12368”服务热线查询东城法院三日内的开庭情况; 2.案件进程查询让当事人了解案件进程方便; 当事人立案时,会获取一个案件查询序列号和校验码,通过拨打“12368”服务热线,输入这些号码,可以查询自己案件的进展阶段和承办人; 3.短信通知服务让当事人获取信息方便: 立案后,法院会将原告的手机号码录入到审判信息系统,每当案件进入一个阶段,系统会自动给他们发送短信息。

高虹坦然说: “试点工作是苦差事,必然会给审判带来一定影响,加重工作负担。但我们很乐于承担,因为试点工作不仅方便当事人诉讼,而且也规范法院司法行为。就这个系统而言,全市有三家法院作为试点。我们东城法院的工作得到了当事人肯定和上级法院的认可。”

她说,该系统虽然加重了法院的工作量,但是法院从当事人的角度出发,从信息化发挥的作用考虑,东城法院将从目前在商事、知产、行政审判领域的试点,逐步扩大到各审判领域。

据了解,东城人民法院成立于1958年5月,由原东单区人民法院和东四区人民法院合并组成,至今已有50多年的历史。2008年1月投入使用法院新审判业务楼,用于审判区域、服务当事人及审判辅助用房的面积达到了80%,平均每年收案都在一万件以上。

如果没有信息系统作为支撑,东城区的结案率也不会增长如此快。现在,有了“12368”这个服务体系,不仅为业务带来促进作用,而且也会提升法院在公众心目中的形象。

采访手记

眼界有多高,作为就有多大

高虹很忙,所以采访时间被压缩到一个小时之内。不过,在这一个小时的采访时间内,高虹着重谈信息化发挥的作用,她认为,信息化只是一种技术手段,如果单纯停留在技术如何先进的层面上,那是肤浅的。信息化需要变成为具体可感知的东西,必须让一个外行能切切实实感受到它的存在和它带来的便利才行。

从法院业务角度说,高虹在法院系统工作了20多年,了解法院业务。从全局来说,高虹比一般信息中心主任站得更高,她是副院长。这两点优势决定了高虹作为信息化主管,必定比一般信息化主管站得更高、看得更远,更具有大局意识和政治意识。

实际上,从本报前几次采访的法院来看,每一家信息化建设都各有不同的特色。俗话说,眼界有多高,作为就有多大。如果信息主管只看重自己的“一亩三分田”,那么,信息化就只能沦为附属工具,信息化主管的位置也不会有大的提升。

征集CIO线索

只有对诉讼人有深厚的感情,才能将信息化建设与审判工作深度融合,依此为依托,强化司法便民、为民。

 

图注:东城法院的监视大厅。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副院长高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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